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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洩漏國家祕密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律師解答 閱讀(1.77W)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立案,一,洩露絕密級國家祕密一件以上。二,洩露機密級國家祕密三項以上。三,洩露祕密級國家祕密四件以上。四,違反保密規定,將涉及國家祕密的計算機及計算機資訊系統與網際網路相連線洩露國家祕密。五,洩露國家祕密或遺失國家祕密載體,隱瞞不報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不採取補救措施的。六,其他情節嚴重情形。

過失洩漏國家祕密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全文》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祕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燬國家祕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祕密載體的;
(四)郵寄、託運國家祕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祕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複製、記錄、儲存國家祕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涉及國家祕密的;
(七)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訊中傳遞國家祕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接入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的;
(九)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資訊系統與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資訊網路之間進行資訊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儲存裝置儲存、處理國家祕密資訊的;
(十一)擅自解除安裝、修改涉密資訊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式、管理程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儲存裝置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