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公司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虛報註冊資本罪在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

在認定虛報註冊資本罪時,並非所有的虛假出資都構成此罪,必須具備數額巨大或後果嚴重或其他嚴重情節等情形。此處有如下幾點需注意:
1、數額巨大的標準: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有待最高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予以解釋。
2、如果註冊資本已達到法律所要求的最低限額,但其採取欺騙手段所虛報的註冊資本與其實在註冊資本差額巨大,此種情況也應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
虛報註冊資本罪立案標準是: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註冊資本不足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註冊資本達到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仍虛報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兩年內因虛報註冊資本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報註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主管人員行賄的;
3.為進行違法活動而註冊的。
(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虛報註冊資本罪在司法實踐中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