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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犯法嗎

賭博是犯法的。賭博罪主要在於:參與人主觀上是以營利為目的,客觀行為是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及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與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到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因此,對於那些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輸贏都不大,主要是以娛樂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賭博為生活來源或主要經濟來源的,都不認為是賭博罪。

賭博犯法嗎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