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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為境外收買情報罪

怎麼樣才會構成為境外收買情報罪
律師解析:構成為境外收買情報罪的四要件如下:
主體為一般主體,不要求任何特殊身份;
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對方為境外人員或組織;
客體上侵犯了我國的國家安全和情報管理制度;
客觀上實施了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