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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特徵有哪些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二)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是:行為人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犯罪主體包括無權行使拘禁權的人和有權行使拘禁權的人濫用職權兩種非法拘禁行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的表現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的特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