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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隔離戒毒和社群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依據戒毒條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戒毒人員需要在社群進行戒毒的,一般社群戒毒的時間期限是3年,時間是從戒毒人自報到當天開始計算;如果是戒毒人被強制要求戒毒的,一般強制隔離的戒毒的時間期限是2年,時間一般會從作出強制隔離的戒毒決定當天開始進行計算。
在戒毒條例的規定上,雖然強制隔離戒毒時間期限是2年,但是一般在強制隔離進行戒毒期間,如果戒毒人表現良好,一般是可以提前結果戒毒時間的,提前時間最多是1年,反之如果在強制戒毒期間戒毒人表現不好的,一般戒毒的時間還可以繼續進行延長,一般延長的最多時間也是1年,如果加上之前規定的兩年期限,所以強制隔離戒毒一般最長的時間可能是三年。
【法律依據】
《戒毒條例》第十四條
社群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群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群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群戒毒。社群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戒毒條例》第二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自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之日起計算。
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群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