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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解除後還會判刑嗎

監視居住屬於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一般是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方便案件偵查而採取的。被採取了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現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審查起訴以後就叫被告人,這兩個階段公檢法都只能稱涉嫌犯罪,只有到有罪判決下來,如果構成犯罪則會由法院進行判決。

監視居住解除後還會判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