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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程式時間

強制措施律師解答 閱讀(3.21W)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執行案件一般為六個月。受理期限7個工作日。
第四百八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式:
(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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