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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和緩刑什麼更好?

監外執行和緩刑什麼更好?
律師解析:緩刑比監外執行要好。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犯新的罪名,沒有發現在宣告緩刑是還有其他漏掉的罪名或者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期間滿後,原判刑罰就不在執行。而監外執行犯罪分子仍在接受刑罰,只不過不是在監獄內執行。此外,緩刑實行社群矯正,而跟監外執行的性質不一樣。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