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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破壞交通設施罪判刑標準如下:
1、如果是破壞火車等大型交通設施的,且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破壞其他交通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裝置、燃氣裝置、易燃易爆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