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刑事拘留看守所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不能超過三十七天就要提請檢察院批捕,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看守所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