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職務侵佔辯護>

職務侵佔罪數額有什麼標準

職務侵佔辯護 閱讀(2.92W)

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職務侵佔罪的分有“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兩種數額起點,按照該解釋中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即數額在六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數額有什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