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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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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挪用資金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挪用資金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犯有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1.5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挪用資金罪量刑。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1)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贓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

(4)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二、挪用資金罪數額的認定標準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千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挪用資金罪是違法進行獲取相關利益,這種行為是非常惡劣的。一旦形成會對整個的相關公司的風氣和經營造成非常大的影響。針對於挪用資金罪,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最終的判刑結果一般來說是要根據其挪用的相關資金來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