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職務犯罪辯護>

挪用五十萬公款怎麼定罪

職務犯罪辯護 閱讀(1.86W)

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挪用公款數額達到50萬的,是屬於挪用公款罪數額巨大的情形,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五十萬公款怎麼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