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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追訴重婚罪

刑事自訴 閱讀(2.41W)
離婚後如何追訴重婚罪
律師解析:一方重婚造成夫妻離婚的,夫妻離婚後,在追訴期內的,可以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為五年。同時,起訴對方重婚的,還要有相關的合法證據,這樣在起訴對方的時間才能保障法院會受理自己的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