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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身份犯

刑事訴訟 閱讀(1.03W)

身份犯,顧名思義,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實施的犯罪。關於犯罪主體,在構成要素上,一般是沒有特別限定的,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犯罪主體。但在有些犯罪中,則要求行為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身份才能構成犯罪或者行為人因具備一定的身份而影響到刑罰的輕重,這類犯罪即為身份犯。
身份犯具有以下特徵:

什麼是身份犯

 第一,身份犯是一類犯罪,不是指犯罪人或一般違法行為。 第二,身份犯是以行為人的特定身份作為犯罪構成要件或量刑情節的犯罪。
第三,身份犯是由刑法規定的,不是由判例和刑法理論所認可的。這是身份犯的法律特徵。也就是說,哪些犯罪必須由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實施,哪些犯罪因行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而使刑罰加重、減輕或者免除,完全取決於刑法的規定,否則不能稱其為身份犯。例如,在我國《刑法》規定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前,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即使超過其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真實來源的,也不屬身份犯。在刑法規定以後,該行為就屬於身份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