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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告人家誹謗

刑事訴訟 閱讀(4.94K)

具體程式是:
一、收集好相關證據,寫好刑事自訴狀;
二、向誹謗人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訴狀與相關證據材料;
三、立案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四、法院開庭審理,依據事實與證據,作出裁判。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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