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立案>

虛假廣告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立案 閱讀(9.18K)
虛假廣告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律師解析: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立案:
(一)廣告主的違法所得數額超過十萬元的;
(二)使單個消費者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超過五萬元,或多個消費者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超過二十萬元的;
(三)假借預防突發事件的名義,使多人上當受騙,所獲違法所得超三萬的;
(四)兩年內因廣告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
(五)造成他人人身傷殘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七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假借預防、控制突發事件、傳染病防治的名義,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三)利用廣告對食品、藥品作虛假宣傳,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二年內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五)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