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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被盜立案後怎麼處理

刑事立案 閱讀(1.32W)

一、摩托車被盜立案後怎麼處理

摩托車被盜立案後怎麼處理

公安機關對盜竊摩托車案件立案後,會對案件進行偵查,收集犯罪證據,對嫌疑人進行抓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二、最新盜竊罪立案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