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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標準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才能立案?

刑事立案 閱讀(2.06W)

銷售公民個人資訊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立案標準如下:
1、非法銷售行蹤軌跡資訊用於犯罪的;
2、非法銷售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50條以上的;
3、非法銷售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500條以上的;
4、具有其他情節嚴重情形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達到什麼標準銷售公民個人資訊罪才能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