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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報案了可以多地立案嗎

刑事立案 閱讀(1.29W)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可以多地立案,但不管有幾個有管轄權的機關,最終只能由一個公安機關管轄。一般是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十八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在職責範圍內併案偵查:
(一)一人犯數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還實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個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併案處理有利於查明犯罪事實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十九條
對管轄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對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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