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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2W)

一、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嫌疑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一)一般條件

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二、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居住證等;

2、申請人經濟困難的證明,由當地村(社群)及鄉鎮(街道)經辦人稽核蓋章證實;

3、與案件及訴訟請求相關的各種證明材料原件,如結婚證、被傷害的證據、就醫就診的發票等,經援助機構工作人員依法稽核後,決定是否給予法律援助;

4、申請法律援助一般需要本人前來援助中心申請並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

5、因特殊原因無法前往的,可以委託自己的近親屬代為申請,但要提供當事人授權委託前來及證實彼此之間關係的證據,如戶口本等證據材料。

三、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刑法》第341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第346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就算犯罪嫌疑人已經構成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罪,但是,嫌疑人的辯護權不能無緣無故的被剝奪,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聘請律師,實際上司法機關也會給犯罪嫌疑人指定辯護律師的。作為職業律師,也不會因為是法律援助的性質就對辯護工作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