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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滿五千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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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毀壞財物罪滿五千如何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滿五千如何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滿五千應當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來進行判處。肯定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1、可以協商處理,要求對方賠償。

2、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可以打110報警,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可以處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數額較大,可以按故意損壞財產罪追究刑事責任。

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屬“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除照價賠償外,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於對財物所有人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與非罪的界限是怎樣的?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並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

三、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是法律當中不允許的,如果毀壞了財物,按照法律規定已經達到了5000元以上,需要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進行立案處理。一般情況下是判處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