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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故意傷害罪 | 認定故意傷害罪要注意什麼問題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W)

怎麼認定故意傷害罪 認定故意傷害罪要注意什麼問題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究竟應該怎麼認定故意傷害罪才好?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麼認定故意傷害罪

1、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造成傷害,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

2、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包括和輕傷,但並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加害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誌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復。

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治療,人體通過自身的代償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採取簡單的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癒。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併發症和後遺症。

二、認定故意傷害罪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區別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二) 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在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內容。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係,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行為人作案前後的表現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在故意實施了傷害行為的情況下,不能很絕對的就認為一定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畢竟此時有可能給對方造成的僅僅是輕微傷,然而這樣的情況下就不能認定構成犯罪。而在司法實務中,自然需要先作出了相應的認定之後,才能確定行為人是否真的構成犯罪,具體構成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