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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入室盜竊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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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入室盜竊怎麼判?

一、法律規定入室盜竊怎麼判?

盜竊罪的量刑幅度很大,《刑法修正案(八)》出臺以前,可以判到死刑,出臺以後,刑期從管制、拘役至無期徒刑。具體來說:

1、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標準:

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

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

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17000元以上不滿2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

24000元以上不滿31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31000元以上不滿3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

38000元以上不滿45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

45000以上不滿5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

52000元以上不滿6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60000元以上不滿78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

78000元以上不滿96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

96000元以上不滿11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

114000元以上不滿132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

132000元以上不滿15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

150000元以上的處無期徒刑。

因此,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可知,盜竊罪的定罪量刑要根據盜竊的具體數額而定,入室盜竊也不例外,但是由於每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不同,判處的刑罰也會有所不同的。

二、盜竊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盜竊是既遂還是未遂並不是決定是否能夠批捕的條件。對於所有的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即應當予以逮捕。所以,入室盜竊未遂仍然有被批捕的可能性。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刑法》對於入室盜竊這種行為已經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而且相關的司法解釋當中對於具體的量刑幅度也是有所規定的,比如說如果盜竊的金額達到巨大的程度,法定刑是在三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範圍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