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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3980不還構成合同詐騙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4K)

如果自己是因為一些原因無法還款的話,這種情況不會構成合同詐騙罪,因為自己在主觀方面並不是屬於直接故意的行為,但是貸款還不上,需要和銀行方面進行協商。

貸款3980不還構成合同詐騙嗎?

在經濟往來中,因客觀原因未及時支付貨款,因拖欠貨款引起經濟糾紛是常見現象。然而,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貨款的目的,拒不支付,則可能構成詐騙犯罪。區分二者關鍵是看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本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幾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裡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貸款不還只要在主觀意識上不是故意的行為,那麼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只要及時的與銀行進行協商,那麼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的責任,但如果是以欺騙的方式而獲得這筆錢財,那麼就可以按合同詐騙罪來進行判決,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