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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參與就判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4W)

一、聚眾鬥毆參與就判刑嗎?

聚眾鬥毆參與就判刑嗎?

聚眾鬥毆並不是參與就判刑,聚眾鬥毆在刑罰中對於的罪行就是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罪是指出於報復他人、爭霸、權力等不正當的目的,採取拉幫結派的打架等鬥毆方式,並破壞了公共秩序的行為。

但是聚眾鬥毆一般會分為主要分子或者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與者。雖然刑規定一般情況下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對於他們的量刑是會有不同的。但是有一些情形,是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是多次聚眾鬥毆的,很多人對於打架鬥毆屢教不改,此時就應嚴厲處罰。還有一種人數多、規模大,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這點相信大家比較熟悉,因為很多關於描述黑社會的港片中都有這種場景。還有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一些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是打架鬥毆的主要發生地點,如果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話,就會被加重量刑。還有就是持械鬥毆需要受到更嚴厲的處罰。還有一些特別的情況,打架鬥毆是很容易給他人造成重傷或者死亡,此時就需按照《刑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即故意傷害罪,有明確的刑罰規定。至人重傷嚴重殘疾或者死亡的,會處十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聚眾鬥毆罪輕傷怎麼處罰

所謂聚眾鬥毆罪,指的是犯罪行為人因為爭霸或者報復等心理動機,肆意破壞社會秩序,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292條規定,刑法只處罰聚眾鬥毆中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對於一般參與者不施加刑罰。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聚眾鬥毆一次,參與人數少、無人員輕傷、社會影響較小的,首要分子為有期徒刑一年,積極參加者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眾鬥毆次數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期增加六個月或者刑種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個月。

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遇到聚眾鬥毆這種現象,一定要向當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其他的機關積極進行舉報。聚眾鬥毆罪在進行處罰的時候,是對首要分子積極分子進行處罰,並非參與就一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