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危險駕駛罪的共犯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6W)

一、危險駕駛罪的共犯規定是什麼?

危險駕駛罪的共犯規定是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了危險駕駛的行為,就會構成共同危險駕駛罪,例如多人在道路追逐競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

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仍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三是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

《刑法》第133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5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二、危險駕駛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道路上行駛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周邊的安全,切記需要遵守相關的交通法律規範,不能夠存在危險駕駛的行為,如果因為和對方相互追逐競駛,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將需要按照危險駕駛罪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