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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6W)

一、拐騙兒童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拐騙兒童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拐騙兒童罪處罰標準是可以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兒童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拐騙行為,將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帶走,從而使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界限有哪些?

1、客體要件不同。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而拐賣婦女、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因而性質不同。

2、犯罪物件不同。拐騙兒童罪的物件只限於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物件範圍廣,既可以是成年婦女,也可以是兒童。

3、犯罪目的不同。拐騙兒童罪,主要是為了收養或者使喚、奴.役,而拐賣婦女、兒童罪則是貪圖錢財,販賣牟利。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販賣牟利,則應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扣作人質,以此向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勒索錢財的,則不是拐騙兒童罪,應依本法第239條之規定,以綁架罪論處。

三、拐騙兒童作為人質怎麼處理?

拐騙兒童只是指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扣作人質,以此向兒童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勒索錢財的,則不是拐騙兒童罪,應依《刑法》第239條之規定,以綁架罪論處。

綜合上面所說的,拐騙兒童是屬於行為犯,只要實施了此犯罪的行為必定就需要承擔法律的責任,對於兒童一般是沒有達到十四周歲的人,只要未成年人受到傷害就會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案件在處罰的時候都會結合具體的案件情況來進行辦理,這樣才能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