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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網賭代理抓到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82K)

一、做網賭代理抓到判幾年?

做網賭代理抓到判幾年?

一般參與賭博,如果次數不多,而且不以賭博為經濟來源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批評教育。

如果是聯絡人並且是代理商,按開設賭場罪處理,看金額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是網站擁有者,按開設賭場處理最多不超過十年。

二、網路賭博怎樣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網路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援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資訊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5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但是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機關書面等方式的告知後,仍然實施上述行為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軟體開發、技術支援、資金支付結算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明顯異常的;

(三)在執法人員調查時,通過銷燬、修改資料、賬本等方式故意規避調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四)其他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明知的。如果有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響對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定的,可以依法對已到案者定罪處罰。

只要被抓到就會被判刑,一般情況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嚴重的情況會被判十年以上。網路賭博風險很大,隨著我國對網路監管的力度加大越來越多的網路犯罪行為都會被查處,公民要知法守法,不要做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