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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8W)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拘留的期限最長是37天,拘留後應當在24小時內送往看守所羈押。拘留期滿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舊在看守所羈押。根據法律規定,不同的案件情況不一樣,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下,然後判決後送往監獄服刑。當然,根據案情不同,也有例外情形。

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