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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多少錢構成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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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多少錢構成非法集資?

現在我國農村逐漸富裕起來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農民法律意識薄弱的弱點,以投資專案的名義吸收農民存款。這種未經批准就吸收資金的行為是違法的,屬於非法集資。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會根據金額大小決定是否立案。那麼,吸收多少錢構成非法集資?下面我們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吸收多少錢構成非法集資?

我國法律規定非法集資犯罪數額認定是,立案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

1、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總結了吸收多少錢構成非法集資這方面的知識。按照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存款二十萬以上的,構成非法集資,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如果金額不夠,但是吸收存款儲戶超過三十戶的,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也可以認定為非法集資。在最後審理的時候,法院也會重點根據金額做出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