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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的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賠償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2W)

非法集資的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賠償嗎?

社會上不法分子會通過某些非法集資的手段,來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們不禁想知道非法集資的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能得到賠償嗎?根據有關規定,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那麼應該怎樣得到賠償呢?

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根據相關刑事法律規定,對非法集資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二種途徑救濟:

一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已將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限定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是借款人因涉嫌非法集資外逃,能否追究擔保人責任

有的以民間借貸形式出現的非法集資案件中,涉及有擔保人。即借款人因涉嫌非法集資外逃,能否追究擔保人責任?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定:“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所以通讀本篇文章,如果受害人遭到了非法集資的侵犯,並且當個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時,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通過合法的手段來維護個人的權益,具體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