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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53W)

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區別是什麼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區別:

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

(1)主體不同。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醫療事故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

(2)主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罪行為人對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而醫療事故罪對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3)客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罪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後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現為責任過失,也可以是技術過失,而醫療事故罪則僅限於責任過失,技術過失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