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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什麼是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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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什麼是非法集資?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會利用人們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對別人宣稱低投入高回報之類的話,來誘惑別人進行資金投入,之後這些錢就猶如石沉大海。其實這種犯罪手段就是非法集資。那麼從法律上來講什麼是非法集資呢?

一、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

二、非法集資有哪些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三、非法集資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因此法律上也沒有非法集資罪的說法,而是根據其犯罪型別性分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國家對它們分別有處罰規定: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集資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集資其實就是以另一種方式騙取人們的錢財。人們之所以會上當就是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作祟,大家都明白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這個道理,但是卻抵禦不了金錢的誘惑,希望大家在遇到宣稱低投入高回報之類的投資時,擦亮自己的眼睛,三思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