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構成盜掘古人類化石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86K)

(一)、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處罰條款

構成盜掘古人類化石罪既遂會如何追究責任?

根據刑法第328條第2款之規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即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

(2)盜掘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

(4)盜掘並盜竊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或者造成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嚴重破壞的。

減輕處罰事由犯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而情節較輕的,是本罪的減輕處罰事由。這裡的情節較輕,是指盜掘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損毀較小,或者具有其他較輕情節的等。

加重處罰事由 犯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而具有刑法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二)、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構成

1、罪體行為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行為是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這裡的盜掘,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祕密挖掘。客體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的客體是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這裡的古人類化石,是指距今一萬年以前的石化了的古人類遺骸或者遺蹟,包括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遺骸等。古脊椎動物化石,是指距今一萬年以前石化了的古脊椎動物的遺骸或者遺蹟。2、罪責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而有意進行盜掘的主觀心理狀態。

現在相關內容的影視化,娛樂化導致公共都開始關注這方面的內容。尊重歷史,保護歷史,是我們作為後人的責任,因此蓄意破壞化石,售賣化石需要收到刑法的約束。同時化石也是我們確認早起歷史的重要依據,有很高的學術研究價值,從條款中可以看出,對古蹟的保護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