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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3W)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治安處罰標準,一般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構成刑事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八)賠禮道歉。

事實上,如果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情節非常嚴重,比如通過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的行蹤資訊,財產資訊等資訊在50條以上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被別人用於刑事犯罪的,侵權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