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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吸毒要坐牢嗎 | 吸毒怎麼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3W)

他人吸毒要坐牢嗎,吸毒怎麼處罰

近段時間以來,明星涉毒案件頻發,令人愕然、惋惜,更引起人們對於涉毒犯罪的諸多思考。一直以來我國對毒品犯罪都是嚴厲打擊的,那麼如果只是單純的吸毒呢,此時吸毒人員是否要坐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單純吸毒不觸犯刑法,但應受行政處罰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規定: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基於以上的法律規定,因此著名編劇寧財神因吸毒問題,受到的是公安部門給予的行政拘留的處罰,其關押的場所是拘留所。因此“監獄風雲”嚴格講是不太準確的。

二、容留他人吸毒觸犯刑法,需判處刑罰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三、非法持有毒品,少則行政拘留,重則刑事處罰

上文已經提及《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非法持有毒品的規定,在此不作贅述。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無論行為人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吸毒,其行為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但單純的吸毒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一般也就不會對行為人進行刑事處罰。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