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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入室盜竊罪怎麼賠償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4W)

在我國入室盜竊罪怎麼賠償

在日常生活當中,大家可能都遇到過這樣的一種情況,自己家裡面的東西被別人進行了盜取,這是一種違法犯罪的現象,屬於入室盜竊罪。如果大家在生活當中遇到了這種情況的話,一定要到公安部門及時的進行報案。在下文中小編將為大家介紹的是,在我國入室入室盜竊罪怎麼賠償?

一、入室盜竊罪

指進入房間,祕密竊取,也是盜竊的一種,當然這是指沒有其他構成轉化犯的情況。入室盜竊和入室搶劫是極易轉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盜竊被事主發現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常見的多為攜帶凶器)就轉化為入室搶劫罪了。

二、在我國入室盜竊罪怎麼賠償?

犯罪嫌疑人如果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法官會酌情考量從輕、減輕量刑。不過,被害人還是可以提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損失的。如果銷售贓物的與盜竊行為人不是同一人,但有串通的,視為共同犯罪,銷贓人構成掩飾隱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如果購買贓物的人是明知贓物而購買的,同樣構成掩飾隱藏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

贓物須退回給原物主,財物已經損毀,或者無法找回的,犯罪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購買贓物人是在善意的情況下,在合理公平中以合理的市場對價而購得該物品的,買得人應當把財物退回給原物主,但原物主要補償給買受人。原物主的損失可以向犯罪人追回。

三、盜竊罪數額的認定

盜竊金額已經達到了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調查。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聯合釋出的《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對盜竊罪的數額標準作了修改: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500元至2000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5000元至2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行為人有入室盜竊的行為的話,將贓物全數返還給了當事人的話,其實在量刑上是可以減輕處罰。入室盜竊者對於當事人並沒有要求相應的賠償數額,但是可以把偷盜來的東西還給當事人,如果偷帶來的東西被自己用掉的話,會根據我國的法規進行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