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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到底能不能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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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犯罪到底能不能開證明?

未成年犯罪到底能不能開證明?

不能,已經有違法犯罪的案底。案底不會消除,會伴隨著個人一輩子。但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二、什麼是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指對輕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予以密封儲存,除法律特別規定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務單位或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問題,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了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但實務界和理論界對於犯罪記錄的封存效力均存在不同理解。以封存的犯罪記錄能否作為累犯或者再犯的認定條件為例,部分司法機關認為犯罪記錄的封存並不否定犯罪前科的存在,可以根據封存的犯罪記錄認定累犯或再犯;部分司法機關認為封存的犯罪記錄不能再次評價,即使再次犯罪也不成立累犯或再犯。

三、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以後還能查到嗎

很多人都關心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後是否能查到的問題,因為這關係到犯罪的未成年人今後能否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是否能夠更好的避免歧視的發生。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了:“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這裡提到犯罪記錄被封存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也就是說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後是無法查詢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有兩種情況除外:一是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可以查詢,二是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這裡“有關單位”指的是入伍或其他有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但是即便能夠查詢,也需要對查詢結果進行保密。

雖然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都會從輕處理,但是隻要是犯罪都會留有案底,案底是無法消除的,一旦有案底就無法開無犯罪證明,這樣對於今後入伍或者想要從事機關工作都會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