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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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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故意殺人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1)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2)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3)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因此,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故意殺人的中止,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可能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