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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需要什麼證據 | 綁架罪會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41K)

綁架罪需要什麼證據 綁架罪會怎麼判刑

綁架是一種採取暴力措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它即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也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是一種犯罪行為,一般情況下,只要實施了綁架行為,即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綁架罪需要什麼證據呢,而綁架罪會怎麼判刑呢?下文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闡述。

一、綁架罪需要什麼證據

綁架罪的證據如下:

1、證明綁架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如證明被綁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脅、被麻醉、被強制或被騙至非法關押地點、被非法拘禁、被剝奪人身自由、被虐待、被傷害、被殺死等能夠證明綁架犯罪事實存在的證據。

2、證明綁架犯罪事實系犯罪嫌疑人所為的證據。

如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地策劃、實施或指使他人策劃、實施綁架他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 接或間接使用暴力、脅迫或麻醉等方法綁架他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非法剝奪被綁架人人身自由、虐待被綁架人、傷害或殺死被綁架人的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間接的與被綁架人的家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取得聯絡,要挾被綁架人的家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交易條件或接受交易條件的證據等。

二、綁架罪會怎麼判刑

1、綁架罪怎麼判刑

關於綁架罪怎麼處罰,綁架罪判幾年這個問題,我國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綁架有其它加重情節時判刑

實踐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綁架行為的同時又實施了其它犯罪行為,即出現了綁架罪的加重情節。那麼,當出現這些加重情節時該如何處罰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即法律對綁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行為,立法上採用的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且是處死刑。

(1)“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行為。

(2)“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後,由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

綁架他人後,又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行為的,被綁架罪所包容,法律規定此種情形不再單獨定罪。但是如果實施強姦等行為的,則應實行數罪併罰的方法進行處罰。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在實施綁架行為的同時還實施了強姦的行為,則會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刑法第七十或者七十一條的規定進行數罪併罰。由於這種行為非常嚴重,因此,法律規定在綁架之後又實施強姦行為的,最高甚至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在現代社會中,綁架案件頻頻發生,甚至還出現了未成年人合謀共同綁架他人的情況,面對這些案件,雖然我國法律對綁架罪作出了相關規定,但是在具體定罪量刑時,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案情去考慮,因此,如果您對檢察院所指控的綁架罪有疑問的話,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刑事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律師依據法律、結合案情,幫助您具體分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