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我國有婚內強姦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W)
我國有婚內強姦罪嗎
婚內強姦,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違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妻子意願,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1]婚內強姦作為一個客觀事實的存在,刑法學界對其性質,成因,是否入罪,救濟等方面說法不一。
從古至今伴隨著婚姻關係的出現,家庭暴力問題就一直存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解釋(一)》第一條指出:“本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可以看出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無疑包括已婚婦女。因為妻子首先是人,然後才是配偶,雙方自願應是夫妻性生活的前提,這也是已婚婦女人格獨立和人身自由的起碼要求。[5]丈夫不能因為夫妻關係的存續期間,享有配偶權和同居權作為對其婚內強姦行為的免責事由。且婚內強姦違背了已婚婦女的意志,通常伴隨有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控制已婚婦女的手段。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解釋(一)》第一條指出:“本法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