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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能減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4W)
無期徒刑能減刑嗎
無期徒刑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執行兩年以上,是可以減刑的;有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減刑條件的認定是由罪犯監管機關(監獄)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稽核裁定。但是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動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於二十年有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一次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