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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盜掘古墓罪是以什麼標準立案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W)

一、刑法中盜掘古墓罪是以什麼標準立案的

刑法中盜掘古墓罪是以什麼標準立案的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不以公佈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為限。

實施盜掘行為,已損害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應當認定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既遂。

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蹟和代表性建築等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盜掘古墓葬罪如何定罪量刑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上述“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一般是指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城垣的殘跡,埋沒的古代建築的廢墟,古代的地上地下建築如寺廟、宮殿、雕塑等和墳墓及其附屬的建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指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出來的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並報國務院核定公佈的單位以及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中,直接指定出來並報國務院核定公佈的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並報國務院備案的文物單位。

2、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莽的。

古文化遺址是收到國家保護的,是具有收藏價值的。在沒有經過機關單位批准,私自進行盜竊古葬墓已經構成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罰金或者是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