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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打架一方有傷怎麼處理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6.64K)

雙方打架一方有傷怎麼處理

《公安部關於辦理傷害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1、“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需要做傷情鑑定的,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由被害人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

2、“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的,立為治安案件處理。認定“輕微傷害”,必須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傷情診斷證明或法醫鑑定。被害人到醫院就醫的,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應當及時收集、調取醫院的診斷證明”。

3、“對於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立即作出處罰裁決。侵害人應當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負擔醫療費用的,公安機關應當一併作出裁決”。

4、輕傷害以及重傷害案件的被害人通過公安機關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賠償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記錄在案,並可以就賠償問題先行調解。

5、如果對方不主動給予傷害損害賠償,你們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傷一般怎麼處理

一、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被行政拘留、罰款;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不管是有因還是無因毆打他人是犯法的,不但會受到交警部拘留罰款處理,自己還要賠償受害人各種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若不支付,受害人可以進行二次受審,法院判刑不但要支付之前的一切費用,並且也為這次的行為做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