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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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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怎麼量刑

在中國,孩子往往是全家的希望所在,尤其是獨生子女們,更是家長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精神寄託。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卻也有一些喪盡天良的人,拐賣別人家的兒童,出售賺錢,導致別人一家家破人亡,從此一輩子都活在悔恨和痛苦中。

對於這些人販子,社會的輿論往往是非常痛恨這些人的。

那麼,法律上對於這些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是如何量刑的呢?

(一)一般情節

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的量刑,一般是根據他們的身份和作案情節嚴重性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241、242條中的規定,人販子拐賣兒童,一經抓捕,往往是以刑事犯罪來量刑的,一般人販子往往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還會處以罰金。

需要注意的,這是拐賣兒童的最輕量刑,不是所有人販子都能夠有如此輕的量刑。

(二)嚴重情節

對於人販子,有些實在是窮凶極惡,這些人往往量刑是非常的重。

如掌握一個人販子集團的人販子首領,其不知道販賣了多少兒童,抓捕後往往會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還有的就是情節惡劣,拐賣兒童的數量過多,或者是在拐賣過程中對兒童施虐、灌藥,危害其人身健康甚至是導致其死亡,或者是為了圖省事,拐賣兒童的年紀過小,或者是在偷盜兒童的過程中,與對方家長衝突,將家長打傷或者打死,最後就是將兒童賣出到了國外,導致基本沒有希望追回的。

這幾種情形,量刑也會比較嚴重,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嚴重的話那就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了。

當然了,對於購買拐賣兒童的,現在法律上也是會追究其責任的,一般會處以三年以下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