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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盜竊罪怎樣量刑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5.21K)

北京盜竊罪怎樣量刑處罰?

一、北京盜竊罪怎樣量刑處罰?

北京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與他罪和違法行為的界限

1、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2、盜竊使用中的電力裝置,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裝置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3、為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入盜竊數額;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併罰。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後,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4、為練習開車、遊樂等目的,多次偷開機動車輛,並將機動車輛丟失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實行數罪併罰;偷開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損壞的,按照《刑法》第275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偶爾偷開機動車輛,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5、實施盜竊犯罪,造成公私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盜竊公私財物未構成盜竊罪,但因採用破壞性手段造成公私財物損毀數額較大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盜竊後,為掩蓋盜竊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破壞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罪實行數罪併罰。

在司法實踐中,盜竊的違法行為是非常常見的,對於其違法事實的判定,一般是需要區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兩種情況,對於未達到立案標準的,是可以以行政處罰的原則來進行處理的,而對於達到了立案標準的,則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