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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電力裝置罪立案處罰標準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7W)

第一、什麼是過失損壞電力裝置罪?

過失損壞電力裝置罪立案處罰標準

一個不小心,將靠電進行運作的機器損壞了,而這種行為還對公共安全形成了巨大的威脅,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的行為,就是本罪。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是已經年滿16歲。

第二、過失損壞電力裝置罪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非常嚴重的情況下:過失損壞了一些交通工具,比如列車或者列車軌道,飛行工具的電子裝置等,這是一種以交通工具為特定破壞物件的過失而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不過這裡還有主觀和客觀之分,客觀主要表現在司機在開車時,其剎車突然壞了造成人為的傷亡,這是自然表現,這是沒辦法的。

犯本罪的人,需要具備刑法所規定的行為能力,一般來說,只要年齡足夠,在主體資格方面都可以認定。

本罪在主觀方面,當事人並不是故意的,而是一不小心犯下了差錯。以為不會發生事故,以為自己已經將一切都安排妥當,但是事實就是那樣發生了;亦或是當事人已經看出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但是自以為可以靠著自己的能力對損害結果進行規避,但事與願違,發生了這種嚴重後果。犯本罪的當事人一定要造成了嚴重且現實的後果,主觀上一定要是過失,不會是故意,不然本罪就能成立,相應的刑罰也會完全不同。

那麼犯本罪究竟會有哪些後果呢?

前面也說了,本罪是過失罪,但是如果是故意造成這種後果的,情節嚴重的,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但是過失的情況下,一般是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情節還算輕微,並不如何嚴重的話,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進行審判和確定刑種時,應該對各種事實情況進行綜合認定。需要考察的是:1、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2、行為人的犯罪態度。3、損壞物體的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