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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被拘留會留案底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25W)
根據規定被拘留會留案底嗎

一、根據規定被拘留會留案底嗎

行為人被拘留的,不會留下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並非刑事處罰。未被定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不會留下案底。但是,如果行為人確實構成犯罪,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後,會留下案底。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期滿以後怎麼處理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結果:

1、逮捕,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針對的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

3、釋放,同時處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執行行政拘留),針對的是罪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要追究行政責任。

4、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針對的是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案底指的是犯罪人員的犯罪記錄,拘留只是屬於一種強制措施,還沒有給犯罪嫌疑人定罪,因此不會留下案底,一般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7天,期滿以後,確定犯罪的可以立即逮捕,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立即釋放。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可以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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